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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双鸭山市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08-22 浏览:196 双鸭山 高中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解决师资力量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计6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双鸭山市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含)即1987年8月25日至2005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卫生健康教师要求临床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特殊教育教师要求特殊教育专业。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以上的、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双鸭山市内(含县、区)在编人员,其它地市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和“双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s://***),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1: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8月29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8月29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岗位,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8月31日及时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3年9月1日11:00前完成改报并缴费,未按期完成改报或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双鸭山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7日9:00登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s://***)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双鸭山市教体局招聘小组联系。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提交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上两类人员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和毕业证。

4.学位证(需要学位的岗位提供,具体要求见计划表)。

5.其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音乐、美术、体育采取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3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30%,即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音乐、美术、体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时间:2023年9月2日

技能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报名网站。

技能考试内容:

(1)音乐

根据考生所报项目进行测试。

声乐:自选声乐作品一首,要求清唱。

古筝:自选古筝成品作品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

舞蹈:自选舞蹈成品作品一个(进行5分钟以内的专业展示),分值占专业技能考试总分的80%,基本功组合(进行2分钟以内的专业展示),分值占专业技能考试总分的20%。(舞蹈的伴奏音乐自选、服装自备,考点统一提供音响,考生可自带U盘拷贝MP3格式的伴奏音乐,U盘内除本次考试用音乐外不得存储其他资料,因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播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美术

考试方式:统一考试

考试形式:素描人物头像(50分)+色彩静物(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工具材料:素描(铅笔或炭笔表现均可);色彩(水粉或水彩)。

注意事项:素描、色彩8K/6K画纸由考场提供,绘画工具颜料及四开画板由考生自备,考场提供每名考生两把椅子,如需画架可自备。两科间休息30分钟,进行下一科考试准备工作。

考生进入考场,要将姓名及身份证号写在试卷左上角盖章处,由监考教师进行封订。试卷固定不可以用胶带裱边,可以采用夹子或者钉。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任何文字或符号,不得在考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违规者取消成绩;

(3)体育

根据考生所报项目进行测试。

足球:

考试内容:颠球、传准 、运射

评分: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足球专项考试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行,得分按100分制折合。

篮球:

考试内容:30秒投篮、运球接行进间投篮

评分: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篮球专项考试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行,得分按100分制折合。

排球:

考试内容:二传传球、接发球垫球、上手发球、一般扣球

评分: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排球专项考试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行,得分按100分制折合。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特殊教育教师考察语文学科专业知识;心理教师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掌握能力;卫生健康教师主要考察应聘者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相关知识和中医学知识;汽修、焊接专业考察职业实践操作能力,考试采取现场实操考试(包括:填写任务工单、实践操作和操作流程讲解与自评)。职业实践操作能力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任务工单20分,实践操作70分,操作流程讲解与自评10分。除心理、汽修、焊接以及卫生健康教师外,其他专业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汽修、焊接专业以现行中职主干专业课程教材为主,试卷相当于中级工操作难度水平。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根据招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专业技能考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5:1比例的,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考试相关用品。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本次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岗位以专业技能考试和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岗位,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网络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携带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岗位以专业技能考试和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相应增加参加考试人员名额。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用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时间在10分钟之内,满分100分。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模拟课堂教学内容,从高中现行阶段教材(特殊教育从现行特殊教育学校教材,汽修、焊接从中职专业主干专业课程现行阶段教材)中由招聘专家组抽签确定题目;心理教师主要采用模拟心理咨询、心灵有约等形式考核;卫生健康教师采取现场急救演示和一堂10分钟以内的健康课说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查询《黑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解决超编学校结构性缺员问题,本次招聘设教体局统筹岗,聘用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需求统筹调配,如不服从调配,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现场加入考生微信群,具体面试、考核、体检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在考生微信群中统一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同时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未加入微信群或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69-6165536,6165528

卫生健康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考试咨询电话:0469-6165526,6165527

汽修、焊接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469-4291905

尖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小学岗位咨询电话:0469-42370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0-1629-400转1076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6116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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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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